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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爆炸案,108人被炸死,歹徒携带500多斤炸药,现场混乱不堪

2024-10-01 19:49 来源:贴说网 点击:

石家庄爆炸案,108人被炸死,歹徒携带500多斤炸药,现场混乱不堪

2001年河北石家庄连环爆炸案:一场血腥的复仇

摘要

2001年3月16日凌晨,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了一起特大连环爆炸案,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这是建国以来死伤人数最多、震惊中外的爆炸事件。经过警方迅速侦破,凶手靳如超被抓获并被判处死刑。本文从案件的发生、准备、侦查、审理、执行等方面,详细描述了该事件的经过,并结合网络事件分析,探讨了该事件的社会影响和原因。

案件发生

2001年3月16日凌晨两点左右,一辆三轮车从石家庄长安区的育才街上飞驰而过。这个时间的街道上没有行人,马路上非常的安静。这辆三轮车上装满了“饲料”,前面的座位上载着两个人,一人是王某,另一人是靳如超。

王某是三轮车的车主,靳如超雇佣王某帮他运送这批货。王某不乐意这么早帮忙运货,所以耷拉着一张脸对靳如超说:“这个点,你让我送货,价格要加点啊,要不然我岂不亏了。”

靳如超很淡定的表示,他愿意加5块钱。王某见可以多收五块钱,非常开心,满意地点了点头。两人有一塔没一塔地聊着天,没一会就到了目的地,这个地方便是长安区育才街的国棉三厂宿舍楼。

王某帮靳如超将这些货物卸了下来,便收起运货费驱车离开了。靳如超将这6袋“饲料”分成三份,分别摆放在国棉三厂的16号宿舍楼边上的三个位置处。靳如超在做完这些动作之后,就扬长而去,黑暗吞没了他的身影。

时间来到当晚的凌晨4点16分,国棉三厂的上方发出了一声惊天巨响,这将周围熟睡的人都惊醒了。国棉三厂16楼被这场爆炸夷为了平地,而且还将附近的15号楼外墙给轰塌了。爆炸后产生了一起大火,瞬间便覆盖了爆炸区域。

很多人都被这场恐怖的爆炸案给惊吓到了,正当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在离国棉三厂不远处的长安区市建一公司的宿舍楼也发生了爆炸案件。又过了一会儿,还发生了一起爆炸案,这起爆炸案发生在一家五金公司的宿舍楼。

这三起爆炸案的时间太巧合了,石家庄市的市民们都怀疑这是一起连环爆炸案,都害怕还有爆炸会伤及自己,这引起了很大的恐慌。大家都从家里出来了,来到了大街上,当时街道上人挤人,他们都不敢回家。

在这三起爆炸案之后。于5点左右的时候,石家庄桥东区的一栋居民楼发生了爆炸。这更加让市民们恐慌了,接二连三的爆炸事件,让人们都有家不敢回。最后,警方统计了这起连环爆炸案的伤亡人数,一共有108人死亡以及38人重伤。

案件准备

靳如超一直对其邻居、继母、前妻及亲属怀恨在心,蓄意报复。2000年5月,靳如超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找王玉顺、郝凤琴购买炸药,因炸药威力不够未购买。同年,靳如超到鹿泉市石井乡石井村第一采石厂,向胡晓洪购买纸质火雷管50枚、纸药捻20余根。

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岩蜂洞村韦志花家中,因婚姻问题与韦志花发生争执,遂用柴刀向韦志花头部连砍数刀,造成韦颅脑开放性损伤、脑组织破碎死亡。

2001年3月12日下午,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凤琴家,同王玉顺、郝凤琴商定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购买炸药。次日靳如超再次找到王玉顺、郝凤琴,以40元人民币购买25公斤炸药,并做了爆炸试验。

3月14日靳如超第三次到王玉顺、郝凤琴非法制造炸药的废弃水泥厂,以950元购买炸药575公斤,并分装成14袋。

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乘车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将事先存放于此处的4袋炸药(100公斤),分别放于三单元的二、四层平台处。后又乘车将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边的炸药,分两次运至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的门口两侧。

靳如超分别在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旁、2单元一层楼道南墙下、2单元西侧一楼窗户下,各摞放两袋炸药(每袋50公斤),在15号楼西墙外侧下放置一袋炸药(25公斤),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分别在炸药上扎洞插入火雷管和导火索,然后将导火索的一端点燃。靳如超又乘车到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将事先存放于此处的4袋炸药(100公斤),分别放于三单元的二、四层平台处。后又乘车将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边的炸药,分两次运至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的门口两侧。

靳如超分别在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旁、2单元一层楼道南墙下、2单元西侧一楼窗户下,各摞放两袋炸药(每袋50公斤),在15号楼西墙外侧下放置一袋炸药(25公斤),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分别在炸药上扎洞插入火雷管和导火索,然后将导火索的一端点燃。

靳如超再次乘车到桥东区建设南大街与中山东路交叉口附近,将事先存放于此处的4袋炸药(100公斤),分别放于一栋居民楼的东、西、南、北四个角落处,并用同样的方法引爆。靳如超在完成了这些准备工作后,便驾车逃离了现场。

案件侦查

这起连环爆炸案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侦查。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物证检验、走访调查等手段,初步确定了爆炸物为硝铵炸药,并锁定了凶手靳如超的身份。

专案组发现,靳如超选择的爆炸地点都与他有着密切的关系。国棉三厂是他父亲和继母居住的地方,而且他还与16号楼的两户人家有过纠纷。市建一公司和五金公司是他前妻和前妻父母住宿的地方。桥东区的居民楼是他母亲原来拥有的房产,但是被卖掉后他只分到了一万元。

专案组还发现,靳如超在2001年3月9日曾在云南省马关县杀害了自己的女友韦志花,并从当地逃回河北。专案组根据靳如超的身份信息和交通记录,追踪到他曾经到过鹿泉市北白砂村和石井乡石井村第一采石厂,并从王玉顺、郝凤琴和胡晓洪处购买了大量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

专案组通过对王玉顺、郝凤琴和胡晓洪的审讯,得知了靳如超购买炸药的具体时间、数量和价格,并从他们那里收缴了剩余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专案组还通过对王某的审讯,得知了靳如超运送炸药的具体路线和方式。

专案组根据这些线索,判断靳如超可能已经逃离了河北省,于是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了通缉令。同时,专案组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靳如超的照片和特征,呼吁广大群众提供线索。

案件审理

2001年3月23日上午,靳如超在广西省北海市被警方抓获。靳如超在被抓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细节。靳如超表示,他是因为对社会和亲属怀恨在心,才制造了这起连环爆炸案。他还说,他不后悔自己的行为,他早就想这样做了。

2001年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靳如超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靳如超对自己的罪行没有任何悔意和忏悔,反而表现出一副轻蔑和傲慢的态度。他还对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旁听人等进行了辱骂和威胁。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靳如超故意杀人、非法制造、运输、存放爆炸物等罪名成立。辩护人则认为,靳如超有精神障碍,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靳如超的罪行极其严重,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和人民群众的伤亡,应当依法惩处。

法庭最终判决靳如超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运输、存放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庭判决非法出售炸药的王玉顺、郝凤琴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出售雷管和导火索的胡晓洪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执行

2001年5月9日上午9时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靳如超执行了死刑。在执行死刑前,靳如超没有任何遗言和遗愿。他只是冷冷地说:“我不怕死。”然后被带走了。

在执行死刑的现场,有很多受害者的家属和幸存者到场观看。他们对靳如超表示了强烈的愤怒和仇恨,并高呼“杀无赦”、“为民除害”等口号。他们表示,靳如超的死刑是对他的罪行的应有惩罚,也是对受害者的最好安慰。

网络事件分析

这起连环爆炸案发生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很多网友对靳如超的罪行表示了强烈的谴责和愤慨,认为他是一个丧心病狂的恶魔,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有一些网友对受害者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哀悼,呼吁社会加强安全防范和心理疏导,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同时,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和思考。一方面,有人质疑靳如超是如何轻易地从非法渠道购买到大量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的,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腐败现象。另一方面,有人探讨靳如超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是否与他的家庭背景、教育水平、心理状态等有关。

根据一些网络事件分析 ,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靳如超之所以能够从非法渠道购买到大量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主要是因为当时我国对于爆炸物品的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存在一些漏洞和盲区。例如,一些采石厂、矿山等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会私自购买或者制造低质量的爆炸物品,并且没有妥善保管和登记。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会利用这些漏洞和盲区,从事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活动。

靳如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因为他个人性格缺陷、心理扭曲、社会适应能力低下等原因。靳如超从小就是一个性格孤僻、易怒、偏执、自卑的人。他在童年时期因为耳朵有毛病而被同伴嘲笑和歧视,导致他对社会产生了敌意和仇恨。他在成年后因为婚姻失败、经济困顿、亲情冷淡等原因,更加变得愤世嫉俗、报复社会。他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没有正常的人际交往和情感寄托,只能沉溺于自己的幻想和仇恨中。

这起事件给我们提出了一些警示和启示。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和监督,打击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行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要关注社会边缘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防止他们走向极端。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逃生和求救。

结语

2001年河北石家庄连环爆炸案是一起极其恶劣的犯罪事件,给无辜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悲痛。这起事件也反映了一些社会问题和隐患,需要我们引起重视和反思。我们希望通过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教育,能够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