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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13人如何排名?省委常委排名规则详解

2024-09-30 23:51 来源:贴说网 点击:

省委常委13人如何排名?省委常委排名规则详解

省级行政区是我国地方行政区划的最高一级,下辖若干个地级行政区,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这几个不同的类别,均为正部级建制,其中省占了大多数,所以我们通常以省来指代省级行政区。

省委是一个省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所在省份的权力中枢,因此省委领导班子的组成人员,都是所在省职务、地位、权力最顶层的一群人共同组成,这些人就是我们常说的省委常委。

按照有关规定,省委常委的人数基本都固定在13个人左右,这些人都是中管干部,包括2个正部级的党政一把手,和若干副部级的省委常委。省委领导班子由省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省委常委。之所以说“其他”,因为省委书记、副书记一定都是省委常委,而且排名高于其他省委常委。

这13个省委常委包括省委书记一人,主持省委的全面工作。省委副书记两人,其中一个副书记由省长兼任,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另一个则是专职副书记,协助省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同时主管省委其它重要事务。余下还有8个省委常委,都是由省级重要岗位上的党政干部出任。

在排名上,省委书记和两个副书记,这三人的排名肯定的最靠前的,省委书记作为省的一把手,必然是排名第一的那位。两个副书记里面,由省长兼任的那个副书记,是正部级,也是仅次于省委书记的二号领导,因此排在第二位。省委专职副书记则是排在第三位。

除了这3个省委常委的排名是固定的之外,余下的10个人,排名的不固定。这10个省委常委,包括省纪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统战部部长、省内重要城市(计划单列市、省域副中心)市委书记,省军区的司令员或者政委。

这些10个人的排名规则,比较简单,基本都按担任省委常委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如果同一时间入常的,则往往依据他们提拔副部级职务的时间先后排名。这只是基本规则,实际上会按照惯例原则,进行调整。

省纪委不是省委的职能部门,地位高于省委职能部门,主抓反贪腐和廉政建设,因此大多数情况下,省纪委书记都是排在第四位。再之后则是省委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省内重要城市市委书记。这几个人是同一个位次的,排名不分先后,但大致上是这么排的。

靠后的几个省委常委是常务副省长、省委统战部部长、省军区的司令员或者政委。这3个人里面,省军区的司令员(政委)作为军队系统的代表,协调军地和地方事务,排在最后一位。在任何省份,都是如此。

这些都是惯例,不是制度安排。在以入常时间先后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会有根据这些惯例进行调整,余下10个省委常委的排名。